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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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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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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 2007 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欢迎外国留学生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 、 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2 、热爱中医药事业,有较好的生物医学或中医药学知识基础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 、报名时间
2 、报名程序
三 、考试 1 、所有考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北京中医药大学参加考试,不另设考点。
3 、笔试科目 报考硕士生:一门业务课(医学综合),具体科目请查阅我校 2007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业务课考试须用汉语答题。 初结束后,考生须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面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4 、所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5 、考试期间,考生的食宿自理。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报考专业的招生情况确定录取名单,硕士及秋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于 6 月底以前发出,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12 月底以前发出。 五、入学 考生被录取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北京中医药大学培养办公室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交纳培养费。 培养费标准 ( 不含教材费,人民币 / 每学年 ) :
六、学习年限
七、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被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 考生如有不明确事宜,欢迎向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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