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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推荐七年制优秀应届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工作办法(暂行) 为拓宽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的生源,经研究决定从我校七年制应届毕业生中推荐优秀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为加强管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暂行)。 一、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强烈的献身于科学事业的愿望,具有创新精神,愿意为中医药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校期间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不予推荐。 2 、历年学习成绩排名及历年综合量化排名在本年级同方向学生排名的前 15 %,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3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临床能力。 4 、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 二、推荐办法: 1 、由学校研究生部下达当年的推荐名额,各二级学院负责推荐工作。推荐比例为当年本年级同方向七年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 15 %,科研能力考核或临床能力考核通过者取得录取资格,录取比例为当年七年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 10 %。 2 、被推荐的七年制学生的名单、历年总成绩排名及历年综合量化排名(按本年级同方向排名)公示一周。 3 、公示后无异议,经各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推荐表上报研究生部。 4 、被推荐的研究生,如发现推荐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未取得硕士学位,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考核 凡被推荐的我校七年制应届毕业生应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科研能力考核或临床能力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录取资格,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一)科研能力考核: 考核委员会由 5-7 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应有至少两位博士研究生导师。 由七年制应届毕业生以科研报告的形式汇报前期科研工作,及对转博后科研工作的设想。专家对其进行提问,并就该生是否具备 从事 博士论文工作的能力进行评议,并按百分制评定考核成绩。考核专家组按照录取比例决定可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的名单,并由考核专家组组长在名单上签署意见。 (二)临床能力考核: 根据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临床能力考核成绩。临床医学院按照录取比例决定可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部。 四、录取: 经主管校长批准,被推荐的七年制应届毕业生即可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攻读博士学位,享受博士生待遇。 五、附则: 本工作办法(暂行)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部 2004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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