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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说明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攻读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至少在国家核心刊物或一级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文献综述和论文摘要不计在其内”;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须发表1篇学术论文(要求同上)。对发表学术论文级别的规定如下:

(一)国家核心刊物:限于中国自然科学核心期刊,以刊物封面标注为准。

(二)一级期刊:指国家级期刊。

  1. 主管单位省部级以上:中国科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医药管理局等主管或主办的期刊。
  2. 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中华医学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国药理学会等一级学会主办的期刊。

研究生部

200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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